有关高校:
为加快我省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我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闽教人〔2013〕105号)要求,今年我厅继续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年龄自然科学类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条件和申报要求依照闽教科〔2011〕1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各高校应结合本校重点学科建设发展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有关评审程序择优推荐。
二、推荐名额
本次推荐人选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1、学校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校内推荐评选情况(组建评审专家组,专家名单含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校内公示情况和经费配套承诺等;
2、学校填报《2015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学校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一式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ytkjc@fjedu.gov.cn;
3、申请人填报《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各1份)。
请各高校务必于5月22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提交我厅科技处,联系人:游金茂,联系电话:0591-87091283。
附件:2015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推荐名额
福建省教育厅
2015年4月27日
附件
2015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推荐名额
高校名称
| 理工科
| 文科
|
厦门大学
| 5
| 5
|
华侨大学
| 5
| 3
|
福州大学
| 5
| 3
|
福建师范大学
| 4
| 4
|
福建农林大学
| 6
| 2
|
福建医科大学
| 6
| 1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4
| 1
|
集美大学
| 3
| 2
|
闽南师范大学
| 2
| 3
|
福建工程学院
| 3
| 2
|
厦门理工学院
| 3
| 2
|
其它一般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成人高校)
| 各不超过2个(理工科或文科)
|
(主动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