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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闽南理工学院消防安全标准化 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4-26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现将《闽南理工学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闽南理工学院

2017年4月25日

闽南理工学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工作,依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安〔2017〕9号),结合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提升学校消防管理水平,推动我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顺利开展,成立闽南理工学院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潘世墨(校 长)

吴永年(党委书记)

副组长:许明芳(副校长)

许聪海(副校长)

许树成(副校长)

黄昆民(党委副书记)

成 员:校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保卫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校创建工作。

主任:朱正林

副主任:王飞学

成员:庄林议、许书烟、吴春来、罗文贵、连宗容、陈 祥、何云臻、林昌榕、郑伟林

三、职责分工

(一)校属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并将排查出的消防隐患报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工作办公室。

(二)学生工作处负责对全校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协助保卫处进行消防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联合保卫处、后勤处对学生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使用明火等进行排查。

(三)后勤处负责对各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进行巡查、维护、保养和更换,每栋建筑物的管理员为本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保卫处负责对全校范围内消防设施、器材等进行管理和巡查,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师生进行消防灭火逃生演练,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协助学生工作处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并落实五项工作制度

1.定期抽查制度。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将记录在案,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2.分析研判制度。结合日常消防检查情况,每季度对学校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找问题和不足。

3.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消防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意识。积极邀请消防部门派员授课,组织开展现场演练。

4.责任告知制度。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及时通报学校消防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年终组织考核验收。

5.督导问责制度。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下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隐患整改超期或发生有影响火灾安全事故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二)落实“六加一”措施

每月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每月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每半年集中培训一次场所管理小组全体人员;每年签订一次消防安全承诺书;每年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

完善消防设施和内部管理,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牢固树立火灾可防可控思想,把学校火灾防控工作纳入达标创建活动重要内容,早做准备、重点部署、抓住节点,认真排查、严格整改,把学校的火灾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成效。

(二)加强教育,提高能力。以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教职工处置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降低火灾危害。

各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工作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排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并使之成为制度化、常态化。